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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地计生条例启动修订 新增育儿假 川贵6省已通过

   日期:2021-11-04 02:13:46     来源:互联网    作者:微材之窗网    浏览:90    评论:0    
核心提示:原标题:14省计生条例启动修订,首次增设不低于10天育儿假(健康时报记者 谭琪欣)健康时报记者根据各省市发布的公告不完全统计发现,截至11月2日

原标题:14省计生条例启动修订,首次增设不低于10天育儿假

(健康时报记者 谭琪欣)健康时报记者根据各省市发布的公告不完全统计发现,截至11月2日,已有14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已经公布了当地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,普遍提出了延长产假和陪产假、增设“育儿假”等措施。

其中,江西、四川、江苏、贵州、吉林以及山西等6个省份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已获通过,辽宁、湖南、湖北、陕西、安徽、海南、宁夏、云南等8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 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草案正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。

“育儿假肯定是有意义的,我家孩子刚满一岁半,最需要的就是父母的陪伴,不论什么假期,最期待的还是能落实到位。”来自四川省的杨女士告诉健康时报记者。

14地计生条例启动修订 新增育儿假

来自安徽的产妇林女士则认为,“产假延长的同时建议也延长爸爸的陪产假。”

首次新增“育儿假”,夫妻每年育儿假最长可各休10天以上

此轮各省份公布的修订计生条例中,首次明确提出增设“育儿假”,夫妻二人各享10天到15天不等。

其中,已经通过条例修正案的6个省份中,江西、四川和贵州都规定,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,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。

山西省规定,符合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,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天的育儿假。

江苏已通过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规定,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,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,由省人民政府制定。

吉林省也在计生条例修正案中明确提出,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父母育儿假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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